第一章,一个不太可能的弥赛亚(1/ 2)
“咕噜咕噜~”
熟悉的车轴声,明媚的春日阳光沿着林荫之中的缝隙顽强地坠落在地面上,两侧森林中间的泥土路上布满了腐烂的落叶,发出难听的声音。
偶尔车轮会碰上一个小石头,整架廉价的运货马车马上热情响应,上下弹动,老旧的木头结构已经不太稳定,每一次弹跳都似乎令其距离宣布解体更近一分。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芳草的清香,混合着泥土与树叶的气息,柔软如丝巾般的微风触摸着马车乘客的肌肤,不禁令人生出一丝惬意之感。
“唔!”躺在马车上的男人用力地弓起自己的腰身,好像一位破伤风病人,不受控制地抽搐着,震动着,肌肉紧绷,扭曲,他的头跟脚顶在不太结实的木板上,顶得车厢结构发出痛苦的声响。
亚伦在迷糊中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人在说话。
“该死,不就是杀个人么?子爵阁下怎么就这样了?”
“我看他没受伤啊,这样子是不是破伤风了?”
“不可能!破伤风哪有当天发作的?”
“亚伦,亚伦,你还好么?醒一醒!”一只不太有力的手晃着他的肩膀。
亚伦?
躺在车厢上的年轻人很想马上睁开眼睛,可那爽到极致的释放感跟全身上下又麻又痒的电流令他除了不断地抽动自己的身体以外什么都做不了。
亚伦,对啊,我叫亚伦。
我叫做亚伦-萨利安,刚刚杀了一个强盗,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杀人。
年轻人头脑混乱地想到,他终于用手捂住脑袋,身体弓成了一只大虾。
等等……这辈子?
年轻人俊俏的五官扭成一团,旁边的声音以为他十分痛苦,可只有亚伦自己知道,他刚才是被强烈的愉悦感吞噬了。
杀人的愉悦感,这是他的第一次亲手杀戮。
亚伦曾经以为自己会对鲜血感到恐惧,感到恶心。
然而,并没有,恰恰相反的是,当那位强盗的血溅到他脸上时,他获得了难以想象的愉悦感,这种强烈的愉悦感让他当场昏了过去。
同伴以为这位贵族子弟第一次杀人见血接受不了血腥,倒也没有太在意,将他放在了马车上,继续前进。
“噫……唔~”亚伦的身体继续抽搐着,他别扭地用力把腹部朝上顶了三四次之后,那如潮水般的爽感这才慢慢地消退,年轻人尝试着睁开眼睛,迎面而来刺眼的光线令他情不自禁地眯起眼睛。
是啊,春天了。
两侧的景色告诉亚伦,春天正在朝着他大步走来。
他躺在马车上,身上穿着厚重的锁子甲,外面的那层紫色罩袍罩在甲胄表面,上面的一道口子讲述了刚才遭遇战的经历——强盗的刀在他的锁子甲上留了个印子,而他的剑在强盗的脖子上留了一道碗口那么大的疤。
说起来也奇怪,五个强盗,三把剑,一把硬弓,对付普通的樵夫猎人是够了,但他们是哪里来的信心能够对付三个冒险者的?
亚伦张了张嘴巴却暂时说不出话,干脆闭嘴。
“咕噜咕噜咕噜~”车轴声渐渐变得清晰,他的听觉在恢复,平时令人烦躁的响声如此听来尽是如此悦耳。
5月份的春季,阳光明媚,春意正浓,明亮的光线透过林荫洒落在亚伦的脸蛋上,还有那温柔的林间微风,顺着两旁倒退的阔叶森林风景展现于亚伦的视线中。
马车的车轮沿着铺满落叶的泥巴路缓缓前进,车身恰到好处地晃动着,如果不是口鼻内还有浓重的血腥味,亚伦几乎就想要闭上眼睛睡过去。
有人不给他机会。
“你终于醒了,我的子爵阁下啊!坦帕斯在上啊,我知道你是第一次见血,但你这样晕血的话以后怎么当骑士啊?”有一个声音在喋喋不休,话中带着点刺,却也不失关心。
亚伦再次睁开眼睛,他的脑袋很混乱。
有什么东西正困在他的体内,被他的血肉跟灵魂意志所困,这东西是强大的,是不可摧毁的,它只是被束缚了,它正在咆哮,正在怒吼,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对年轻的子爵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子爵只能站在原地,他额头上的青筋密布,牙关紧咬,扑面而来的一张张尖叫的恶魔之颜距离他的脸蛋不到一寸,他的灵魂几乎被混沌之潮吞没。
那是一个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可怖存在,它挣扎,它扭曲,它携带着无尽的饥饿和疯狂。
亚伦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只是杀死了一个强盗就会出现这种事情,但他的大脑感到非常愉悦,愉悦到有些东西正在破碎。
“我这是……在哪里?”亚伦的脑袋命令身体起来,但他的身体表示这不可能,他只是抽搐了几下:“发生什么了?”
坐在亚伦旁边的是一位年纪二十出头,身穿着暗棕色法袍,梳着一个金色大背头的法师学徒,他有着一根细长的鼻子跟一双细长的眼睛。
希克斯,战法师学院的法师学徒,亚伦慢慢地认出了他。
这是个混球,跟亚伦当过几年玩伴的混球。
后面他家搬走了,十年后再见面,这混球居然成了战法师学徒。
这下高人一等了。
只是那股骨子里的痞气没有变,一笑起来还是那股混球味。
亚伦真想一巴掌糊在他脸上!
“嘿,兄弟,你不仅晕血,而且还失忆了?”法师学徒见亚伦一脸茫然样,不由得笑了出来,他打了一个响指,手边的水壶就直接升空而起:“我觉得这个时候来一口比什么都有用,来,算我请你的,哈,等到回去,我就会把我们子爵大人的英勇事迹通传苏萨尔!”
0环戏法——法师之手,亚伦不由得回忆起自己的这位伙伴正好是这个年龄,他每天要用法师之手上百次,只要能用法师之手解决的,绝不动手。
黑底麦酒,王国特产,每加仑(约4.5升)2个银币的便宜货。
亚伦更喜欢家里的安姆之水与杜松子酒。
“我没失忆,希克斯,你这混球,你敢把这件事说出去,你就死定了。”亚伦翻了个白眼。
“不愿意喝酒就吃个苹果吧。”正在驾车的车夫说到,他从前座扔过来一个苹果:“也不知道你们几个城里来的大人为什么不喜欢喝酒,我儿子经常偷我酒喝。”
“我需要时刻保持清醒,这是施法者应该做到的。”希克斯昂起脑袋:“你们不懂。”
“是,我们不懂,你懂,你总是这样说……咚~”红彤彤的外皮,饱满的果肉,色彩十分鲜亮的苹果砸在马车的木板上,打乱了车轮的节奏。
整个国度几乎没有人不喜欢苹果,尤其是穷人,水果是种天然的甜味剂,苹果则是其中较为普及的一种,生苹果、熟苹果、烹饪用青皮苹果、苹果酱、苹果汁、苹果酒、苹果甜酿、苹果派,还有形形色色的苹果甜点,组成了独特的苹果文化,据说火发女士也特别喜欢苹果。
沃尔克,车夫,年级三十许,身材高大,脸上有着两道刀疤,看起来特别狰狞,他故意穿着一套比自己身材稍大些的甲胄,还专门给自己加装了特大号的肩甲,上面刻着饿狼图案,背后还背着一把双手大剑,看起来非常唬人。
沃尔克的打扮跟考究精致的亚伦与希克斯截然相反,他故意将自己的外貌打扮得像是个北地野蛮人,一言不合就狂暴的那种,靠着这外貌,他吓退过不少敌人。
其实都是假的,沃尔克是个战士,很弱的战士,否则也不会从军十几年还给人当车夫。
亚伦知道那把双手大剑其实是空心的,重量不会超过5磅,那几个强盗被沃尔克拿着这把双手大剑一顿乱舞吓破了胆,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注意到这把双手大剑在沃尔克的手里还不如厨师手里的烧火棍?
算了,已经没有意义了,亚伦闭上了眼睛:“不吃。”
“子爵大人,您不吃苹果,那么希克斯,你吃不吃苹果?”沃尔克又从前座扔过来一个苹果。
“咚!”这次苹果落在了亚伦的脑袋边上。
“我不想吃,如果我想吃,我会……”希克斯真是不忘在任何时候都要炫耀一下他的戏法,法师之手将苹果从木板上拾起,放回沃尔克的口袋里:“自己动手~”
“你们真是的,苹果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吃?我就爱吃苹果,这一袋苹果可是我们晚星镇种植的,这一小袋就要两个金币!”沃尔克絮絮叨叨地说到:“太摩拉在上啊,惩罚一下这两个不尊重苹果的人吧!”
说完,沃尔克拿起苹果,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亚伦跟希克斯对视一眼,双方都无奈地闭上了眼睛。
沃尔克是个泛信徒,他什么神都拜,但大部分时候仅局限于口头上,需要谁的时候就念谁的名字交点供奉,这也是国度人民的常态。
但没关系,只要相信神是存在的,死后就不会被拿去砌无信者之墙。
而两年前的那场横跨了整个多元宇宙的动荡之后,现在几乎没有人还在坚持“神是不存在的”这一离奇观点。
两年前只要供奉上足够的金币,甚至每个人都可以在北边的那座大城市见到活的,真正的神祇!还可以跟她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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